精彩推薦
遂昌縣人民法院公告
2021年3月17日
2021-03-17 09:32:06來源: 遂昌縣人民法院 作者: 編輯: 李斌
雷金良:
本院受理原告饒躍雄訴被告卜余明、雷金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,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(2021)浙1123民初174號民事起訴狀、證據副本、應訴及舉證通知書、開庭傳票、適用令狀式裁判文書告知書、民事裁定書、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、訴訟須知、應向法庭提供的書面材料、舉證須知、訴訟風險提示書、訴訟當事人須知、外網查詢告知書、訴訟誠信告知書、廉政監督。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,即視為送達。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。并定于2021年6月4日上午9時在本院第四審判庭開庭審理,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。
特此公告。
邱步云:
本院受理原告劉火根與被告邱步云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,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(2021)浙1123民初125號民事判決書、督促自動履行告知書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,逾期即視為送達。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,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,上訴于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。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。
特此公告。